終端使用者許可協議

本公司終端使用者授權合約於 2020 年 8 月 7 日更新

本終端使用者授權合約(本「EULA」)係規範您存取與使用任何Ubiquiti Inc. 產品(「產品」)之內嵌軟體(「軟體」)的行為。

本 EULA 所稱之「 您(You、you) 」或「 您的(Your、your)」,係指存取或使用軟體及接受本 EULA 之各條款的任何個人或實體, 包含您授權使用或存取軟體的任何個人,包括您的獨立承包商或員工(「 授權使用者 」)。為免疑義,本 EULA 中使用之「您」或「您的」等詞,應包括所有的授權使用者,無論是否明文提及「授權使用者」皆同。

保證重要免責聲明及使用相關警告,請參閱第 V 條。

您在使用、下載或安裝任何軟體之前,必須先閱讀與同意本 EULA 之條款。使用、下載或安裝軟體,即代表您同意受本 EULA 之各條款與條件拘束。若是您不同意本 EULA 之各條款與條件,則不得使用、下載或安裝軟體。

軟體可能會進行自動軟體更新(詳述如第 III 條),且您茲此同意此等更新。 若您是不同意此等更新,則不允許及不應下載、安裝、存取或使用軟體。

Ubiquiti 得全權與自行決定不定時變更本 EULA 各條款,如本 EULA 末尾的日期所示。若是您對任何此等變動有異議時,唯一的選擇將為停止使用軟體。您在任何此等變動之後繼續使用軟體,即代表已承認此等變動及同意受新的條款與條件拘束。

  1. 概述、資格
    • 本 EULA 為您與 Ubiquiti Inc.(「 Ubiquiti 」)之間具拘束力的協議。
    • 您使用 (1) www.ui.com 之網站和 ui.com 子網域,以及 Ubiquiti 或其各聯屬公司代管的任何其他網站,(2) 可透過網站存取或下載的服務,(3) 可能會下載至您的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中,以存取服務的軟體,以及 (4) 訂閱服務,包括可以使用網頁 App(Web App)和行動 App(Mobile App)存取的服務,皆受 服務條款 規範。您購買產品(不含軟體)之行為係受 有限保證規範。網站所列之所有其他指南、條款或規則,包括 隱私政策,茲此以引用方式納入本 EULA,且您使用軟體,即代表同意接受及遵守該等規定。
    • 依據第 (I) 條 (d) 款之規定,您僅有在與 Ubiquiti 簽署具拘束力之契約,並遵守本 EULA 和所有適用法律與規章之各項條款的情形下,得存取及使用軟體。如果您係代表其他實體或個人接受本 EULA 之各項條款時,您茲此聲明與保證,擁有拘束此等實體或個人遵守本 EULA 的完全法律權限。您必須完全負責要求所有的授權使用者遵守本 EULA。
    • 若是您為授權使用者,則茲此聲明與保證您已經年滿 13 歲(或您居住或存取或使用軟體所在之司法管轄區規定等同性質的最低年齡),以及若您的年齡介於 13 歲(或您居住或存取或使用軟體之所在司法管轄區規定等同性質的最低年齡)及您居住或存取或使用軟體之所在司法管轄區規定的成年年齡之間,則僅得於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監督下(且同意受本 EULA 拘束)使用軟體。嚴格禁止未滿 13 歲(或您居住或存取或使用服務所在司法管轄區規定等同性質的最低年齡)之個人使用或存取軟體,該等行為屬於違反本 EULA 之行為。
  2. 授權。
    • 授權。 在您隨時遵守本 EULA 條款與限制之前提下,Ubiquiti 茲此依據其擁有軟體中及相關的權利,授予您一項全球性、不可轉授權、不可移轉、非專屬、可撤銷的有限授權,以使您可以下載軟體,並僅以目標程式碼之形式使用在您擁有或控管的產品中。
    • 使用限制。
      • 軟體、其內容、各項特性與功能(包括但不限於所有使用者介面、資訊、軟體、程式碼、文字、圖面、影像、影片及音訊,以及前述項目之設計、選擇與安排)(合稱「內容」),皆受美國及國際著作權、商標、專利、營業秘密,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或專屬權利法律保護。
      • 您不應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任何行為:
        • 將軟體使用於您或您的商業組織擁有或控管之產品以外的任何裝置上,
        • 未經 Ubiquiti 事前書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出售、報價銷售、租賃、授權、轉授權或經銷軟體或任何內容,
        • 未經 Ubiquiti 及其相關授權方事前書面同意,以任何方式複製、重製、廣播、傳送、重新發布、散布、修改、製作衍生作品、執行、公開執行,或展示軟體或任何內容,
        • 自軟體或內容中移除或更改任何著作權、商標或其他專屬權利聲明,或以違反任何此等適用聲明之方式使用,
        • 針對任何軟體進行逆向工程、解譯、轉譯、拆解,或以其他方式嘗試從事以下行為:(i) 衍生原始程式碼或標的想法、演算法、架構或組織(除前述限制不適用於相關法律未禁止的活動外),或(ii) 打敗、規避、繞過、移除、停用,或以其他方式防止軟體的任何軟體保護機制,包括但不限於限制或控管軟體功能的任何機制,
        • 以違反任何第三方權利或任何當地、州、全國或國際法律或規章之方式使用軟體,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與營運法定頻道、輸出功率及動態頻率選擇(Dynamic Frequency Selection,DFS)規定有關的當地國法規,
        • 違反與任何軟體有關之任何隨附的使用者或技術手冊、訓練資料、規格或其他文件,包括數位或紙本格式,
        • 從事任何高風險活動(如第 (V) 條 (b) 款 (ii) 目之定義),
        • 未經 Ubiquiti 事前書面核准,將任何軟體之任何效能或功能評估結果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
        • 創建與軟體或其任何元件顯著類似的軟體。
      • 您必須負責取得、適當安裝與維護軟體及任何存取和使用軟體必要的其他服務或產品,並支付前述項目的所有相關費用。
      • 您必須負責依據全球所有的適用法令、法律與規章,包括 附錄 A,使用軟體及產品。
    • 第三方軟體。
      • 軟體內含、與軟體一起散布或自軟體下載的部分軟體,可能包括受獨立授權條款拘束的第三方專屬軟體產品(「第三方軟體」)。所有此等第三方軟體皆可能包括全部或部分從免費軟體、開放來源軟體,或採用類似授權或經銷模式之軟體衍生的軟體或軟體元件(「開放來源軟體」,與第三方軟體合稱「外部軟體」)。
      • 在任何情況下,您皆應依據外部軟體提供方之相關授權使用外部軟體,且針對此等外部軟體之相關事宜,該等授權之適用順序應優先於本 EULA 的授權與限制規定。您應遵守所有適用之第三方軟體及開放來源軟體授權的條款(若有)。開放來源軟體之著作權,由載明於相關原始檔案之著作權聲明中的相關著作權持有人擁有。軟體可能包括由 OpenSSL Project 開發,並使用於 OpenSSL Toolkit 中的軟體(http://www.openssl.org/)。
      • 為免疑義,UBIQUITI 未針對此等外部軟體(包括此等外部軟體之功能)提供任何種類的任何明文、暗示或法定聲明或保證。Ubiquiti 未針對任何外部軟體提供任何保證、維護、技術或其他支援。因此,Ubiquiti 對於您使用任何外部軟體,或因為使用任何外部軟體而產生或相關的任何人身傷害、死亡、財產損壞(包括但不限於您的住家),概不負責。
    • 智慧財產所有權、營業秘密。 軟體和內容在全球任何司法管轄區擁有之所有及相關的著作權、營業秘密、專利、商標、營業秘密,以及其他智慧財產與專屬權利(合稱 「智慧財產權」),皆屬於 Ubiquiti或其授權人的獨有財產。您不會因使用軟體或其他原因,而擁有或收取軟體、內容或其包含之智慧財產權的任何所有權或利益。除依據本EULA第II 條 (a) 款之有限授權明文授予您的權利外,Ubiquiti 未授予您使用其任何智慧財產權之任何明文或暗示的權利。您進一步承認與同意,軟體包括Ubiquiti及其各聯屬公司之有價值的營業秘密與專屬資訊。您同意維持此等營業秘密與專屬資訊的機密性,且您承認任何實際或潛在違反本義務之行為,將會造成貨幣賠償不足以補救之立即與無法彌補的傷害,且為了改正此等違約行為而申請禁制令係屬適當行為。
    • 商標。 軟體或內容包含或展示的所有商標、服務標章、商品名稱與標誌,以及與前述項目有關之商譽(「標章」),皆屬於 Ubiquiti 或其相關持有人的專屬財產。未經 Ubiquiti或其相關持有人適當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標章。
  3. 自動更新。
    • Ubiquiti 得不定時與全權決定,針對軟體(包括特定外部軟體)提供修補程式、修正程式錯誤,以及更正、更新、升級、支援與維護程式或進行其他修改,且應將該等項目視為本合約所稱之軟體及外部軟體。您茲此同意所有的此等自動更新。此等更新可能會在未提供任何其他通知或取得您的額外同意下自動安裝,如果您不同意,則您的補救措施為停止使用軟體。儘管已有前述規定,Ubiquiti 茲此保留要求您安裝任何修補程式、修正程式錯誤,以及更正、更新、升級、支援與維護程式或進行其他修改的權利,以存取與使用軟體。
  4. 有效期限與終止。只要您繼續存取或使用軟體,或在依據本 EULA 規定終止本 EULA 之前,本 EULA 將持續維持完整的效力與效果。您得隨時停止使用及存取軟體。若是您未遵守本 EULA 之任何條款,則 Ubiquiti 將會在未提供通知下,自動於任何時點終止本 EULA。您得於發送書面通知至 legal@ui.com 予 Ubiquiti 之後,隨時終止本 EULA。在發生任何此等終止時,本 EULA 授予之授權將會立即終止,且您同意停止存取與使用所有的產品、軟體和文件,並銷毀軟體和文件與其所有副本,以及以任何形式合併的內容。依據其性質,於本 EULA 因任何原因終止後將繼續有效的條款,應持續有效,包括第 II 條 (d) 款、第 II 條 (e) 及第 IV 條-第 IX 條。
  5. 保證免責聲明
    • 保證免責聲明。 在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軟體係以「既有(AS-IS)」、「可提供(AS AVAILABLE)」,以及對瑕疵概不負責之條件授權。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UBIQUITI 未針對任何軟體,提供任何種類之明文、暗示、法定或其他任何保證或聲明,包括但不限於可買賣性、正確性、服務品質或結果、可用性、滿意品質、無任何病毒、所有權、適用特定用途,或不侵權之保證。所有與軟體及其特性或功能,以及與您進行之任何通訊有關的任何陳述或聲明,皆僅供參考,且不構成保證或聲明。在未限制前述規定之前提下,UBIQUITI 茲此明文表示不保證軟體之內容、操作、輸出或導入,將會:(I) 符合您的要求,(II) 不中斷、無錯誤、正確、可靠或完整,(III) 與您的住家網路、電腦或行動裝置相容,(IV) 或 UBIQUITI 或任何第三方將會解決任何特定的支援要求,或修正任何錯誤,或此等解決方案將會符合您的要求或期待。您應完全承擔與軟體之品質和效能有關的風險。
    • 緊急反應、高風險活動。
      • 您承認與同意,軟體(無論獨立運作或與產品或第三方產品或服務介面連結)未進行緊急反應驗證,且非第三方監控的緊急通知系統。與軟體狀態有關之行動或其他通知,不能取代第三方監控的緊急通知系統。您同意不會使用軟體因應緊急反應作業或任何其他救生或緊急情況。
      • 無論軟體或任何產品,皆非為操作核子設施、空中交通管制、緊急因應、緊急與安全服務、醫療保健設施、醫院、維生系統,或任何關鍵任務環境而設計、製造,或預計用於前述目的。為前述目的而使用軟體或軟體故障,可能會導致死亡、人身傷害或環境損害(合稱「高風險活動」)。您同意不會為任何高風險活動而使用軟體。
    • 資料儲存。 Ubiquiti 無須負責刪除您在使用軟體過程中提供或傳送的任何資訊或其他內容,或針對未儲存或處理之情況負擔任何責任。您必須完全負責確保此等提交資料的安全及備份。
    • 版本。 您承認與同意,依據本 EULA 提供給您的軟體,可能為「測試(beta)」或試驗版本,或以其他非預計供商業使用或完成商業使用之形式提供,因此可能會包含錯誤、程式錯誤,或商業發行版本通常不會發生類似的不穩定特性,且此等特性可能會對先前安裝之軟體或設備的操作產生不利影響。本公司建議您保護重要資料、謹慎使用,且不要以任何方式依賴軟體及隨附資料正常運作與執行。您確知 Ubiquiti 可能會因為您的計畫參與人身分,而不定時提供軟體給您,以要求您提供軟體回饋意見及找出瑕疵。
  6. 責任限制
    • 在任何情況下,UBIQUITI 或其供應商或其相關聯屬公司、經理人、員工、董事、股東、代理人或授權人,皆無須因軟體之安裝、維護、執行、故障或中斷或使用而導致,或依據任何責任理論(包括但不限於疏忽)而產生之任何種類的損害,負擔任何責任理論之責任(無論因契約、侵權、法定或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間接、偶發、特殊、必然或懲戒性損害,即使 UBIQUITI 已知可能會發生此等損害,亦同,包括但不限於貨幣、營收、利潤、商譽、使用、資料或其他無形損失之損害(即使相關各方已被告知、知悉或應知悉可能會發生此等損害)。儘管已有前述條款規定,若 UBIQUITI 或其任何供應商經認定必須負擔責任時,UBIQUITI 或其供應商或其相關聯屬公司、經理人、員工、董事、股東、代理人或授權人,必須對您或任何第三方負擔之責任皆以一百美元($100)為上限。前述限制為累積計算,且將不會因為發生一件以上之事件或求償而增加。
    • 除外與限制規定。 部分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特定保證或限制,或排除特定損害之責任。因此,上述部分限制與免責聲明可能對您不適用。在 Ubiquiti 因適用法律而無法主張免除任何隱含保證或限制其責任之前提下,此等保證之範圍與期限以及 Ubiquiti 的責任範圍,皆將以此等適用法律允許的最低金額為準。
  7. 賠償。 您同意賠償 UBIQUITI、其授權人與供應商,以及前述各方之聯屬公司、經理人、員工、董事、股東、代理人或授權人,因為您違反本 EULA 而導致或產生之任何及所有求償、負債、損害、損失、成本、費用與服務費(包括合理律師公費),並為前述各方進行辯護以及保障前述各方不會受到傷害。
  8. 出口限制。
    • 您承認軟體係源自於美國。您聲明與保證:(i) 您應完全負責遵守所有的出口法律與限制及規章,包括美國出口法規,例如美國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管辦公室(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Treasury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OFAC」),或其他外國機構或主管機關之法規限制(「出口法律」),以及您不應 (ii) 以違反任何此等限制、法律或規章之方式,出口或允許出口或再出口軟體,或以違反任何出口法律或任何其他法律之方式,在任何國家提供軟體,且不應 (iii) 於未事先取得必要之授權或其他政府核准的情況下,在必須取得出口授權或其他政府核准之國家中提供軟體。您應針對從美國出口軟體至任何地點之相關事宜,取得所有的必要授權及豁免適用許可。
    • 您承認,美國政府針對特定國家採取禁運與制裁措施,目前該等國家包括烏克蘭克里米亞區域、古巴、伊朗、北韓、蘇丹及敘利亞,且此等國家名單可能會不定時修訂,同時其他國家亦可能存有與規範軟體之進口、使用出口或經銷有關的貿易法律。您承認在前述之任何情況下,皆必須負責遵守相關規定。您聲明與保證,您不是美國政府禁止或限制交易方清單中所列之個人或實體。
  9. 其他規定。
    • 準據法、司法管轄區。 本EULA應不受「1980 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980 U.N.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規範,而應以美國紐約州法律為準據法,包括其「統一商法(Uniform Commercial Code)」,且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所有與本 EULA 有關之訴訟或訴訟程序,皆必須向紐約的聯邦或州法院提出,且雙方茲此不可撤銷地以任何此等法院,做為任何此等求償或爭議的管轄法院與裁判地點,除 Ubiquiti 得為保護其機密資訊或智慧財產,而向具有管轄權之任何法院申請禁制令外。
    • 政府目的。 軟體係完全以私人經費開發而成,且包括適用民法與聯邦法規與任何增補法規,以及其不定時修訂之內容定義為「商業電腦軟體(commercial computer software)」和「商業電腦軟體文件(commercial computer software documentation)」的「商業產品(commercial item)」。若軟體使用者係 48 C.F.R. 227.7202-1~227.702-4(1995 年 6 月版)定義的美國政府單位、部門、員工或其他實體,則軟體之使用、複製、重製、發布、修改、揭露與移轉,包括技術資料或手冊,皆必須受本 EULA 之條款與條件規範。
    • 條文之可分割性。 若本 EULA 任何條款全部或部分,經具有司法管轄權之法院或其他法庭認定為無法執行或無效時,此等條款應於最大可行或允許之範圍內執行,且本 EULA 將於簽約雙方依據無法執行之條款的原始意旨,以最大之範圍解讀該等條款,且本 EULA 的其餘部分均應持續保有完整效力與效果。
    • 轉讓。 未經 Ubiquiti 書面明確同意,您不得轉讓本 EULA 規定之任何權利或義務。Ubiquiti 得於未經您同意下,將本 EULA 轉讓給屬於 Ubiquiti 集團公司成員的聯屬公司。
    • 棄權。 簽約任一方放棄針對另一方之任何違約行為主張權利時,不應解讀為該方放棄針對另一方後續之相同或不同的違約行為主張權利。簽約任一方於任何時點或任何期間未行使本 EULA 之任何條款,或任一方未行使本 EULA 下之任何選項時,皆不應解讀為放棄此等條款或選項之權利,且應不以任何方式影響該方執行此等條款或行使此等選項之權利。
    • 第三方受益人。 Ubiquiti 及其各聯屬公司之授權人與供應商,均為本 EULA 的第三方受益人,且此等授權人與供應商及其各聯屬公司皆可直接執行本 EULA。
    • 消滅時效。 您同意,無論是否存有任何相反的法令或法律規定,您因為使用軟體或本 EULA,而可能產生或相關的任何求償或訴訟緣由,皆必須在此等求償或訴訟緣由發生日起一(1)年內提出,逾期則永遠不得再提起。
    • 條文解讀。 除條文另有規定外,本 EULA 提及「或(or)」不代表除外規定,且提及「將(will)」、 「將不會(will not)」、 「應(shall)」及「不應(shall not)」皆係屬於命令詞句,而非僅是未來意圖或預期之表示。本 EULA 使用「包括(include、includes 或 including)」一詞時,皆應視為後面接續「但不限於(without limitation)」。本 EULA 之條文標題僅係為方便引用之目的而使用,無任何法律或契約效力。

附錄 A-使用特性偵測功能(Use of Feature Detection Functiona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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